病人權利

1.對於前來門診、急診或住院診療病人均一視同仁之權利。

2.個人隱私受保護之權利。

3.醫療照護上有知與被告知之權利。

4.有接受是’ 醫療照護之權利。

5.有獲得宗教支持之權利。

6.若您對本院醫療有任何不滿時,可利用意見箱、申訴專線:24828555
電子郵件:bodhi.service@msa.hinet.net 或向護理站申訴。

病人義務

1.提供確實的醫療訊息與病史給醫事人員。

2.醫療照護上,如有任何不清楚的狀況,可要求相關人員說明。

3.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畫,如無法配合,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。

4.就診或住院時,為顧及他人權益,請避免影響到他人的行為。

5.為維護您財務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
6.需支付自行負擔的醫療費用。